当前位置:首页 > 案例选登 > 正文
小区餐馆无证营业油烟扰民

发布日期:2016-01-29 16:04:50   来源: 热线管理办公室

  反映人:先生(信息保密)

  反映时间:2015-11-24 9:28:57

  反映内容:普陀区远景路97弄56号系住宅底楼商用房,自2012年起开设餐馆至今,无证无照。因此商用房在交房期间未考虑明火餐饮用途,故并无排烟管道。餐馆开设后,私自破洞,并将排烟管道在未经55号居民同意的情况下,私自介入55号居民楼,将油烟排入55号居民楼楼道。

  承办单位:市食品药品监管局

  答复内容:经查,投诉举报人反映的远景路97弄56号两湾小厨,系无证照餐饮,我所已于2015年5月5日对其以“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“进行立案查处,立案号为070201560117。 8月10日,经协调宜川街道食安办联合城管、公安等多部门,对两湾城内无证照餐饮进行联合整治,取得一定效果。 10月,又有投诉反映该单位无证照经营油烟扰民问题。宜川所领导约谈了相关负责人,责令其停业。相关负责人表示房租已付,经济损失较大,愿意再投资对烟道进行改造,以缓解油烟扰民问题!

Copyright 2013 Shanghai China All Right Reserved
版权所有:上海市人民政府
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 电话:021-12345
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 承建

沪ICP备
12050073